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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党总支接收申请人入党程序规定
2014-04-09 15:44  

    一.召开支部大会,由书记担任主持,报告出席党员人数,提出会议议题及会议要求,指定记录人员。               

    二.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三.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四 .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

    2.申请人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

    3.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4.党内外有关群众对申请人的表现情况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评价和意见。

    5.对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情况。

    6.支部委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五.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讨论中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

    六.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可做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大会讨论表决接受预备党员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七.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解释说明的,应做到实事求是的解释说明。

    八.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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